我院与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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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我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是创新保险项目合作。结合本区法治工作实际,搭建开放性合作平台,创新保险保障机制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实现互利共赢。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双方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共同做好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双方定期举办交通事故、保险法、合同法等领域的业务交流、技能培训。 三是建立司法环境建设合作。共同加大打击保险骗赔力度,加强对保险欺诈处罚宣传,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定期筛选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正确的保险消费知识。
(执行局 黄华杰)
